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近日,建瓯市法院一审判决19岁的偷拍女生叶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3日,建瓯的叶某某把一架微型摄像机藏在女同学魏某某住处的公共卫生间里,趁机偷拍。当晚,她把魏某某的裸照图片截图,并装作陌生人,通过QQ发给魏某某,要求魏某某给她3万元,否则便将该视频上传公开。
魏某某害怕裸照视频被公开,于是告诉了同住的同学王某某。两人怀疑是叶某某所为,但叶某某否认,还提议不能报警,要把钱付给对方。
第二天,魏某某的家属报案,警方口头传唤叶某某。经审讯,叶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