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保监局会同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在部分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确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全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据了解,《通知》在推进政策及引导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轨运行,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申请动用或免存风险抵押金。 (郑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