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榕城电梯使用安全工作。意见明确,福州市特安办要根据省里工作要求,结合福州实际,牵头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报福州市政府审定。
意见要求,一方面要对照责任要求深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到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建立辖区电梯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意见还提出,要探索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模式。老旧电梯多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质量差,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许多零部件停止生产或是无法更换,大多需进行换梯改造工作,但所需资金较大,且使用老旧电梯小区均无公共维修资金。可考虑多种渠道解决资金筹措问题,积极探索政府救助机制,从而加快老旧电梯整治进度,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构建商业保险参与的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救助赔付能力。积极推动建立“广覆盖、低费率”、“一方购买、多方受益”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