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局获悉,坂中路西段(福飞路—现状坂中路)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溪里村、新店村总计2.7483公顷集体土地。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