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8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未办环评 多家工厂被责令停产
城厢区七家石化企业两家停产 仅一家有应急事故池
莆申请列入“海丝”申遗预备名单
车辆进加油站 竟为绕红灯
莆田鼓励 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
全省首例海域与土地使用权共同出让 在莆田市完成挂牌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5年8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办环评 多家工厂被责令停产
秀屿区11家工厂存违规,被立案查处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秀屿区环保局获悉,近段时间该区查处辖区内大批违法工厂,其中多是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以及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便擅自投用。目前,这些工厂均已被责令停止生产,工厂在工业园区内,可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其余工厂一律停止生产。

这些工厂分别为:莆田市万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秀屿区埭头飞尔宝石机械厂、秀屿区翁金盛煤渣加工厂、秀屿区东峤成章沙石料场、秀屿区埭头镇陈珍柏石材加工场、秀屿区谢雪环碎石场、秀屿区笏石镇陈福仔纸品加工厂、秀屿区东峤镇皇居石材加工厂、秀屿区平海镇福星石材场、秀屿区笏石国阳纸品加工场、秀屿区埭头镇郑国胜石材加工场。

设在园区外加工厂 补手续也不能通过

秀屿区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查处的这些多数属于个体经营户,包括机械、煤渣、石材、纸品等加工厂,因工厂规模较小,负责人环保意识弱。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加工厂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评的,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而对于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环境主管部门应及时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且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查处的工厂部分在工业园区内,可以补办环评手续。”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设在工业园区以外的加工厂,即便是补办手续也无法通过,全部要停产,工厂若不履行处罚,环保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新增空气监测站

该区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陈女士介绍,今年环保大检查主要针对钢铁、化工、石材等16类重污染行业,将一直持续到年底。同时还结合新环保法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执法力度,莆田市南山海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废水外排,执法人员联合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根据新环保法取缔关闭辖区内电镀企业5家、印染厂1家,立案查处石材加工场1家。

根据《秀屿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今年将对全区每小时20蒸吨(指锅炉每小时所产生的蒸汽量)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渣土运输车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另外,城区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台账,废油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同时还将在东庄镇增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