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5060说,他往内蒙古乌兰浩特寄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金银首饰,圆通公司却把快件弄丢了。最初圆通公司承诺赔偿陈先生500元,遭到拒绝后,赔偿的时间一拖再拖。
快件丢了一个多月 赔偿却未解决
据陈先生介绍,6月13日他从晋安区圆通公司总部往乌兰浩特寄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金银首饰,18日该快递到达乌兰浩特,却迟迟未到收件人手中。“我去晋安区总部咨询,他们当时说可能是丢失了,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查。”陈先生说,7月中旬,当他再一次咨询工作人员时,对方表示愿意赔付500元。“首饰总价值是1918元,我当时还出示了发票。”陈先生说,由于他对赔偿方案有异议,圆通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在7月底才能给他答复。
7月底,当陈先生再次咨询相应赔偿方案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一个月的申诉期,让陈先生再等到8月底。“这都一个多月过去了,原价赔偿就那么难吗?”
针对此事,晋安区圆通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总部会先行赔付陈先生1000元,剩下的部分本着“谁收件谁负责”的原则,由当时的收件员进行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陈先生出示相关证据,随后双方才能协商解决。
举证难 全额赔不容易
采访中,记者发现近年来,有关快件丢失赔偿的案例越发增多,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多数快递公司赔偿的金额与客户的实际损失相差甚远,导致诸多客户不满。那快递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呢?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举证存在困难,市民要求全赔时,败诉的居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举证的困难之处在于,难以提供与丢失物品相关的发票等证据。由于物品已经丢失,即使提供了证据,也难以证明证据和丢失物品之间的联系。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寄递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服务,以便在快件丢失时,能够第一时间按照保价全额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