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陈盛钟/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前晚,海都记者再次到市区各主干道走访,总结了上一次拍摄经验和技巧,此次将拍摄视频资料送检交警部门,被鉴定出共有18辆小车存在滥用远光灯的重大嫌疑。交警称,为了让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者能够受到处罚,通过现场执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十分必要。
调查:斑马线前开远光路人晃瞎眼
昨日,海都报曝光了多部涉嫌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不少读者打进海都热线,希望记者能够持续曝光此类交通陋习。8月5日晚,海都记者再次上路,分别在市区八二一街、凤凰山路口、胜利街、东圳路、延寿路等路段蹲守拍摄。上述路段为市区的交通要道,人流量和车流量都非常大。尤其是凤凰山路口、胜利街、东圳路等,均是密集的商业街区,滥用远光灯产生的危害更大。
记者蹲守1个小时发现,滥用远光灯的情况依然比较普遍,等红灯时,不少车辆仍然开着远光灯。一些在斑马线前待行的车也打着远光灯,过斑马线的行人只能用手遮光,快速跑过。
前晚,记者吸取了经验,在拍摄录像时找到了更合适的拍摄位置。在车辆开着远光,无法看清前车车牌的情况下,等车辆开过记者所站位置后,摄像头继续追踪车辆尾部车牌,将其违规的过程都拍了下来。昨日上午,记者将拍摄到的质量较好的视频证据,送到了交警部门,共发现了闽B0700F、闽B0701F、闽B22210、闽B55988、闽B77717、闽BAE960、闽BBA113、闽BBG085、闽BM1159、闽BM8222、闽 B93588、BN0563、闽BT6153、闽BT6162、闽BT6252、闽BT7775、闽BT8268、闽DAL577这18辆车涉嫌滥用远光灯。
交警: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查处
有市民提出,目前,莆田城区安装了很多交通电子监控,为何不抓拍滥用远光灯行为后加以处罚?交警告诉记者,目前莆田市区内各个路口已安装了787个高清摄像头,大部分为枪机摄像头。但在抓拍远光灯时,枪机摄像头可能“力不从心”。一个较为完善的枪机摄像头监控点,通常有好几个枪机摄像头拍摄,相比全球眼监控,枪机摄像头更擅长拍摄定点定方向的画面。因为远光灯光线强,枪机摄像头难以拍摄到车前车牌,只能通过另一个枪机摄像头拍摄到车尾的车牌,这样两个拍摄内容对应上后,有些违法的当事人,以存在时间及空间的间隔为由,不承认自己违规开远光灯。
“因为关闭远光灯,就是一个按钮的事,非现场监控执法,当事人很容易赖账,执法人员就难以处罚了。”交警告诉记者,此前查处远光灯时,除了要像海都记者一样,拿着摄像机等设备现场拍摄外,还需执法人员将违法车辆拦下,查看车辆的仪表盘,如果仪表盘亮蓝色灯,就说明打开了远光灯,就能直接在现场开罚单。“录像、肉眼观察、拦车查看仪表盘、现场质询,才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处罚时也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交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