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福州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福州市2014年度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经核定: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等10个县(市)区均通过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长乐市未通过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此外,闽侯县列入2014年度省政府重点县(市、区)减排单列考核,根据省减排办关于2014年度重点县(市、区)减排考核情况的通报:闽侯县通过年度省重点县(市、区)减排考核。
目前,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的有四项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涉及水体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涉及大气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