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省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通报以下三起科级干部涉嫌受贿的相关案件。
检方介绍,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晋江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谢亚巡(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向泉港区法院提起公诉。
仙游县大蜚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李德洲(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仙游县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德洲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原所长刘天旭(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