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5名20岁不到的男青年,为满足一时欲望,犯下大错,最终被判重刑,青年阶段可能将在监狱中耗尽。这5人将卖淫女骗至酒店后实施抢劫、轮奸、绑架,并向受害人勒索赎金,多次作案。近日,福州晋安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孙某、梁某、王某有期徒刑20年、18年、16年;以绑架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李某、林某有期徒刑9年、8年。
孙某、梁某、李某、林某均1995年出生,王某比他们小一岁,5人均小学文化,无业,福州人。
去年5月31日晚,孙某、梁某、李某、王某等人至晋安区某酒店,拨打酒店内地板上的招嫖卡片上的电话,以招嫖为名将卖淫女游某骗至酒店,强行将其带至晋安区北峰山上,抢走游某身上财物,后向游某的朋友索要赎金5000至10000元未果。孙某、梁某、王某对游某实施轮奸,李某对游某实施猥亵。
同年6月4日晚,孙某、梁某、林某等人以同样方式,将卖淫女周某带至闽侯铁岭工业区,抢走周某财物,并勒索得现金人民币2000元。之后,林某对周某实施猥亵。
(涂明 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