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通讯员 魏凌霜
海都讯 宁德福鼎的林、吴两家比邻而居,他们的女儿年纪相仿,平时很要好。不料,如今两家人却反目了,起因是,16岁的小林盗刷了吴家淘宝账户近3万元。近日,福鼎法院一审判决,小林的父亲赔偿吴家这笔盗刷款。
小吴的母亲刘女士说,邻居家的小孩小林,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知道了她的淘宝账户,以及支付宝支付密码。去年9月至今年2月间,小林用她的淘宝账户,购买Q币、充值等,累计消费达29763.72元。3月3日,吴家发现被盗刷随即报警。
小林怎么会知道刘女士的账号密码呢?小林说,有一天,小吴找她玩,借她的手机登录淘宝网买东西,支付宝的密码也是小吴告诉她的。后来,她就用这个账号在网上买东西。
福鼎法院一审认为,小林未经刘女士同意,使用刘女士的支付宝进行消费,由于林某只有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应由其父亲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