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社 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厦门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一案。
厦门市检察院指控:姚木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02.9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木根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