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获悉,8月1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原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陈光荣提起公诉。经审查,被告人陈光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000元,故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盛钟 游龙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