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南平市松溪县纪委通报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经查,2013年至2014年间,松溪县农业局职工施义洪、叶章华、陈启春、张新德、陈健等5人,先后4次在松溪县松康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领取交通补助费共计人民币10000元。施义洪、陈启春、张新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章华被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