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低保办获悉,今年莆田第二次对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进行调整,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大幅提高。
据悉,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区(管委会)从每人每月468元提高每人每月540元,仙游县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2元。各区(管委会)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58元提高到300元,仙游县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31元提高到271元。该标准从2015年7月起开始执行。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凡是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元。
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各区(管委会)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535元提高到680元,仙游县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400元提高到590元,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提高标准后,全市共有9万多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将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