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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小费合法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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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导游小费合法化你怎么看

 

背景: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闻晨报》)

A贸然施行只会尴尬

在很多西方国家,面对服务生的服务道一声“谢谢”再付一点小费,确实显得很有绅士风度,也能够让对方感觉到尊重与认可,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但在禁止付小费的新加坡,公民的整体素质同样也并不低,人家的服务业照样也做得井井有条。

可见,给小费固然是一种素养,但不给小费也不见得就是落后和不文明。更重要的是,在有付小费习俗的国家,什么情况应该给多少钱的小费,都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约定俗成,都有一定之规。而我们没有这样的历史积累,现在贸然开始施行,很可能会遇到尴尬:如果规定好数额则变成了固定收费,有失自愿的原则;如果不规定则可能变得混乱无序,有人愿意出,有人不愿意出,有人多出,有人少出,最终游客和导游都觉得别扭。  (刘昌海)

B别让游客为乱象埋单

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如推进导游薪酬体制改革,既然名曰“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旅游主管部门就应该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推进导游薪酬体制改革,试行导游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加基本社保加带团补助的政策,从根本上改善导游待遇和地位,同时加强旅游的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旅行社低价团、零团费等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导游服务在阳光下运行,让小费、团费明码实价,进而促进导游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而不是不顾国情,不考虑国人消费习惯,未厘清劳资关系等一系列矛盾,就匆忙推出导游小费合法化,一味地让游客为国内旅游乱象埋单。

(斯涵涵)

C没有好土壤小费会走样

就导游小费合法化而言,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基于当前导游收入靠消费提成、强制消费横行、旅游市场生态恶化的现实,推出小费合法化来填补导游收入,进而减少导游对消费提成的依赖,改善旅游消费生态。不得不说,开错了方子。如果没有健康优质的旅游消费土壤,即便有了小费,小费也的确增加了导游的收入,导游也不会因此而不要消费提成,不良旅游生态依旧。同理,如果没有好的土壤,消费也可能成为土豪炫富的竞技场,走向文明的背面,与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初衷背道而驰。

一言蔽之,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如先让旅游消费文明规范化,更现实点,不如将对于旅游市场管理的逐项规定一一严格落实,对于旅游消费生态、消费者、导游来说,更实惠更有营养。   (朱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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