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苏江海
海都讯 记者从三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三明市政府、县(市、区)政府、镇(乡、街道)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市建立市本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单位的四级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