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省纪委消息,17日,省公安厅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室,针对今年来个别县级公安机关在执纪监督方面“零立案”现象,专门下发通报,指出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停滞,“零立案”情况必须纠改。通报强调,各设区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亲自组织查办两起民警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