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 虽然之前输了官司,但福建前首富、新华都实控人陈发树还是对云南白药情有独钟。据云南白药昨日发布的2015年半年报显示,陈发树及其旗下的新华都实业,二季度均杀入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二者合计持股排在云南白药第四大股东之位。
买入3478万股成第四大股东
此前,新华都实际控制人陈发树欲从红塔集团接手云南白药12.32%股权,然而却几经波折,股权交易双方甚至对簿公堂,最终仍未能成行。输了官司的陈发树并未就此罢休,仍对云南白药“痴心不改”。
据云南白药半年报显示,陈发树及其旗下新华都实业,均进入了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其中,新华都实业持股2866.52万股,持股比例为2.75%,为公司第四大股东;陈发树个人持股611.8万股,持股比例为0.59%,位居第七大股东。二者合计持股3478.32万股,位居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4%。
大部分股份或在二季度买入
由于陈发树以及新华都实业均未出现在云南白药一季报中,据此推测,二者的大部分持股极有可能是在二季度买入的。以云南白药二季度加权均价74.288元/股计算,陈发树及新华都实业此番买入耗资近26亿元;即便以云南白药二季度最低价65.93元计算,陈发树等买入资金也近23亿元。
□背景
陈发树6年的“云南白药”情结
其实,如果对新华都以及陈发树有所关注的人,对陈发树的“云南白药”情结就不会太惊讶。
2009年 缘起
签协议,欲以22亿收购6581万股
早在2009年,为响应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退出非烟投资”的要求,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发树以22亿元收购红塔集团持有的云南白药约658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2%。
2011年受阻
股份没过户,陈发树告红塔集团
不过,直到2011年,上述转让协议所涉及股份一直未完成过户。2011年12月份,陈发树起诉红塔集团,要求红塔集团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赔偿因拖延本案争议股份过户所获股息1184.65万元及其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2万股等。
2012年1月17日,红塔集团主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不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与此同时,云南白药股价持续上涨,两年时间内,上述股权几乎升值了近30亿元。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发树的诉讼请求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但协议未获得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因此法院不支持陈发树要求红塔履行协议的请求。陈发树不服判决结果,于2013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落空
最高法终审判决,陈发树败诉
2014年7月,云南白药公告称,公司收到红塔集团通知,红塔集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红塔集团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亿元本金及利息;驳回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经过5年的苦苦等待,最终,陈发树揽入云南白药股权的梦想宣告落空。
既然赢不了官司,陈发树就只能从二级市场买入了。只不过,与当初的股权受让价格相比,其此番增持的成本高出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