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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拿出国旅游签证竟想偷渡国外
11名“偷渡客”在机场被警方截获,牵出一起以莆田、浙江和广东人为首的组织偷渡案,目前,相关组织人员已被判刑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邱益鹏

海都讯 去年8月,有11名福建人办了去古巴的旅游签证,实际上是想偷渡到巴西务工。就在他们在机场准备登机时,被警方截获,从而一起由莆田、浙江和广东人牵头组织的偷渡案揭开了面纱。近日,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相关组织人员被分别判处4年至10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从2013年起至2014年8月8日间,浙江人陈志成、莆田人胡飞和广东人孟勇伙同同案人“小毛”、“小易”(均另案处理)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组织欲出国务工人员,假借赴古巴旅游的名义偷渡前往巴西。

胡飞主要负责收集福建地区需偷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办理签证手续所需材料,并组织上述人员前往北京,介绍给陈志成安排出境。而陈志成则雇佣孟勇协助其在北京专门接收偷渡人员。

去年8月8日,陈志成、孟勇组织11名偷渡人员在机场准备再次出境时,被警方当场查获。同日,胡飞也一同落网。案件审理中查明,陈志成、胡飞分别从中获利60万元、20万元。涵江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陈志成、胡飞、孟勇违反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情节特别严重,其中陈志成、孟勇多次参与组织偷渡人员计87人(其中未遂31人),陈志成获利60万元;胡飞多次参与组织偷渡人员计35人(其中未遂8人),获利20万元;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据此,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陈志成、胡飞、孟勇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0年半、7年半、4年,并分处罚金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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