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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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 不应先于社会停车场涨价
千街一面
奇葩证明离“不要开”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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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 不应先于社会停车场涨价

 

N卞广春

背景:“调价前按月保管为每月500元,现按每日30元算,一个月停车费要900元。”“目前月保是每月500元,我们计划调到每月1200元。”……自8月15日起,广东省放开住宅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收费定价,由市场自行调节。新政刚刚推出,广州部分小区的停车场价格飙升,车主纷纷吐槽“停不起”。(据8月15日《新快报》)

停车场收费定价由市场调节,一石激起千层浪。专业人士认为,停车场放开收费,有利于调动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但问题是,小区停车收费上调,真能激发停车设施建设的活力吗?

城市机动车辆增多,但车位紧张,停车费必然上涨。但停车贵现象背后反映的问题,要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得多。刺激社会力量兴办停车设施,固然可以缓和这一矛盾,但小区的停车场建设完全由物业说了算,恐怕不合理。这与业主权利、开发商及物业的逐利冲动密切关联。

按照规定,小区的公共绿地、停车位等,物业只有管理权,没有经营收费权。即使物业上涨小区停车费,也应征求业主意见,其停车费上涨部分也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得私自处理。物业经营亏损,也不能滥用新政,变相收费。

其次,小区停车位的价格由物业掌控,也刺激不了社会停车场建设的活力。而小区内先行出现“停不起”,促使小区业主将车停在社会停车场,不符合新政的初衷,对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恐怕也没有太大的魅力。反而会加大车主与物业、开发商的矛盾。停车费持续上涨,放开等于是各方侵蚀车主利益的狂欢。

为此,小区停车位的性质不同于社会停车场,价格上调,应当后于社会停车场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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