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海都讯 昨日下午3点10分左右,福州鼓楼区华林路福建日报社门口,一辆小车和的士发生轻微刮擦,因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双方起了争执,而且完全不顾后方等候通行的车辆,直接将车停在路中,拒绝撤离。
目前,福州市早已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撤、快赔”,并且在城区设置了4个快处中心。对于赖路行为,交警可以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并拖车。市民呼吁,赖路严重影响道路通畅,交警部门应当对赖路车辆加大处罚力度。
赖路十分钟 交警口头警告
发生刮擦的两辆车,一辆车牌号为闽A3050S,另一辆是福州市公交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车牌号为闽AT9050。据了解,闽A3050S由华林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至该路段准备掉头,遇上闽AT9050正沿着华林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双方发生轻微刮擦。
事故发生后,双方将车停在事发地点,为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而争吵。因两车堵路,影响了华林路西往东方向车辆通行,在其他市民的要求下,两车才撤至路边。
10分钟后,一名骑警到达现场,对双方进行了严厉批评。交警说,接到这起警情时,他已经电话联系双方车主进行快处,但双方坚持交警必须到场。交警责令双方快速撤离,否则将进行处罚,最后两驾驶员选择私了。
小事故赖路复燃 市民呼吁加大处罚
为避免小交通事故车辆赖路造成拥堵,2013年开始福州市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为了方便市民,福州市区设置了4个快处中心。但近段时间,小事故赖路情况又有所复燃。
交警认为,在有快处的情况下,若每一起小事故都需要交警到现场,这是浪费警力,同时也是添堵。根据相关规定,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可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
有市民呼吁,因小小的事故影响大家出行,交警部门要加大力度处罚赖路行为,促使司机自觉养成快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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