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听见朋友大呼有人偷车,陈某从店内冲出,也不听对方辩解,一拳打断对方鼻梁骨,还将对方扭送派出所。不料,最终被刑拘的却是陈某。前日,经福州洪山派出所民警规劝,陈某自首,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陈某与朋友潘某在某高校合开饭店。7月7日下午2点多,潘某发现,有一名年轻男子正用钥匙试图启动自己停在店外的电动车,大呼一声“有人偷车”,随即冲出将对方抓住。在店内的陈某闻讯冲出,愤怒地责问对方“怎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偷车”。
年轻男子黄某连忙辩解,说自己借了朋友的电动车,但不知哪辆是,正用钥匙试着开,刚才是认错了。在此处开店的黄某朋友也赶到说明情况。但陈某认定黄某是偷车贼,所述是狡辩,一拳打断黄某鼻梁,并报警将其扭送派出所。
洪山派出所民警经调查,确认黄某所述为实,其伤情为轻伤;陈某在可以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任性而为,打伤黄某触犯刑律,现已被刑拘。莽撞行为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