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许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5060反映,她于今年3月遇到了一桩蹊跷事,刚收到4000元房租,转眼就被转入喻某账户,而她根本不认识此人。
“我不认识她,怎么会给她转账?”许女士说,更让她不解的是,银行卡一直放在钱包里,U盾也搁在家里的抽屉里,“就算不法分子登录我的网银,没有U盾,银行凭什么转账?”
记者联系了该行相关负责人,经调查了解到,2014年10月29日喻某通过网上银行发起了“跨行资金归集”的签约申请,这4000元正是通过此业务被划走。
“喻某发起归集申请,是需要许女士这一方登录网银,再插入U盾输入密码才能完成签约的。”上述负责人说。对此,许女士坚称,自己没有接收过这样的支付协议,而且无论是去年10月,还是今年3月,都从未将U盾交予他人来操作。她认为银行该出面调查协议的真实性,并追回损失。
该负责人则表示,如非本人操作,建议许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接警单,两家银行都难以调查喻某账户,也无法为许女士挽回损失。”
□判例
银行对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近年来,利用资金归集业务盗刷的案件时有发生。”不止一位福州的银行人士曾向记者坦承,储户莫名被开通归集业务,多是因银行卡信息外泄,“甚至连U盾都被人骗取了”。
记者了解到,日前厦门思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资金归集盗刷案件。原告开卡后,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重要信息,负主要责任;而银行未能尽明确告知义务,即没有及时通知储户已开通资金归集功能,理应对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原告部分损失。
对于许女士的情况,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需由警方调查判断,是因许女士不慎泄露信息,还是因银行系统漏洞导致被盗刷。昨日,许女士告诉记者,她打算到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