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荔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陈国开在任北高埕前小学教导主任期间,分管财务复核工作,2013—2014年参与学校违规公款聚餐3次,对该校出现的虚开发票变相报销公款聚餐和接待费用以及虚造护校工资等问题未能及时制止并提出反对意见,还在部分票据上签字证明。调查发现,原校长林开凤在辞职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外出,并拒绝配合调查组对上述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区纪委给予陈国开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局对林开凤按自动离职处理。
2014年5月23日,新度扬美小学校长宋维扬在南门阳光假日大酒店为其女儿、女婿操办婚宴,220~230人参加了婚宴,其中宋维扬收受下属13人礼金共计4600元。此外,扬美小学在采购一批8993元的监控视频设备过程中,未经审批自行肢解项目,分批次采购4880元的监控摄像头以及4113元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等物品。该区纪委给予宋维扬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4600元礼金已责令退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