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中秋、国庆将至,日前,福州市纪委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鼓楼区水部街道乐天泉社区党委书记邱咏瀚,两次公款购买购物卡计4000元,并从社区财务账户报销,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台江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学辉、瀛洲派出所民警林信辉、区房管局物业科副科长潘焰和滨江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方青、居委会原主任陈兢于2014年春节前后,分别收受“元洪锦江”小区物业处原主任林丽华送的超市购物卡,均被处党内警告。
●福清市十八重溪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邱尔池,套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款12.9万元私设“小金库”,被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陈建安,驾驶闽ASA331公车前往福州朋友家中用餐,被处党内警告。
●永泰县东洋乡政府驾驶员林继榕,驾驶闽AF7533公车办理私事,被处党内警告。
●马尾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驾驶员肖本治,驾驶闽AF5126公车办理私事,被辞退;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斌被诫勉谈话。 (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