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晋刑综 晋检
海都讯 9月2日,一名依姆拉着40来岁的女儿陈某,焦急地走进福州晋安公安分局报案,“你们得救救我女儿,这个家都快塌了。”
陈某家境不错,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2005年,做生意的朋友林某找到她,通过她向其母亲借了25万元,并承诺每月付1分5的利息。几个月后,朋友将这笔钱还给陈某,让她交给其母亲。
陈某说,那时她刚刚离婚,“我就想要让前夫看看,离开他,我会过得更好。”她认为,要证明这点,就要买高档衣服等奢侈品。然而,她每个月只有几千元收入,于是偷偷把25万元截留下来,对母亲谎称朋友还没还钱。然后,每个月她冒充朋友付利息给母亲,这25万元则全部拿来挥霍、赌博。
周围羡慕的眼光,让陈某迷恋上这样的生活,出入高档场所,去国外旅游、购物等。25万元花光后,她开始以朋友开公司、家人买房等各种理由,向母亲、亲戚、朋友借钱,并许诺给高额利息,先后向几十人借了近千万元,其中包括她母亲的95万元。
陈某母亲知道情况后,着急地拉着女儿来自首。目前,陈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