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福州仓山纪委通报1起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黄连铨在任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正科级)期间,违规决策以其下属企业名义购买超标准车辆(排气量超标);许锦香在任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期间,违规使用超标准车辆。两人均违反了公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近日,区纪委分别给予黄连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许锦香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