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石磊磊 陈钟兰
海都讯 12日凌晨,福州乌山西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四个安全岛上60多平方米绿化被破坏。经过三天调查,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方面承认自己是施工单位,因为觉得夜间施工,白天恢复就不要审批。记者咨询园林部门,按照《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施工方的行为已经违法。本周,省住建厅方面做出批示,要求市园林执法支队严查。
施工方改口:
信号灯系统升级临时借地
上周日,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说,安全岛的施工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并称到现场查看,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单位负责施工。
昨日下午,在接受海都记者电话采访时,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改口称,10天前,他们开始对福州市区80多个十字路口开挖埋设管线,进行交通信号灯系统升级,此次的确有在安全岛的绿化带上“借地”。
“按原先的设计,此次进行系统升级的交通信号灯,均没有经过安全岛上的绿化带,但在乌山西路与二环路的安全岛施工时,发现地下管线复杂,只能临时改变管线路径,从绿化带下走。”该负责人表示,施工没有占用60平方米绿地,就占用十几平方米。
至于为什么不向园林部门打审批报告,该负责人称:“为确保白天交通畅通,施工人员都是夜间施工,并争取在天亮前恢复路面,所以开挖绿化带时,没有向市园林局报批。”
园林部门:
未审批不得施工
昨日上午,市园林执法支队方面表示,作为行业上级指导单位,省住建厅已经要求市园林执法支队对此次毁绿进行严查。
按照8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将对施工方进行每平方米200元的绿化补偿罚款。市园林执法支队方面表示,毁绿面积并不是管线面积,要看占用养护单位的绿地面积。他们本周内会要求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人员到支队配合调查。此外,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施工方必须向园林部门提出施工申请,审批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