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核定了福州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高校的2015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今秋起执行。其中,福大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社会学(社会事业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泉州师范学院与台湾元智大学合作办学的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此外,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闽台合作的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郭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