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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讯 因影片《三枪拍案惊奇》收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导演张艺谋将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分成款1500万元。该案已于今年7月开庭,昨天下午该案宣判,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令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宣判后,张艺谋一方明确表示不上诉,由张伟平担任董事长的新画面影业公司当庭表示上诉。
张艺谋为分成款诉老东家
据悉,2009年6月张艺谋与新画面影业、安乐影业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达成一致。据协定,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宣传及发行,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影片在中国大陆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新画面影业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违反了三方约定。故张艺谋方面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新画面影业支付1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对此,新画面影业辩称,已按约分13次向张艺谋妻子支付分成款共计12536400元,不欠任何款项。
新画面公司不接受审计调查
法院的调查显示,新画面公司提供的支出凭单以及缴税凭证都无法证明张艺谋已实际领取了所有影片的导演酬金,新画面公司称已向张艺谋妻子陈某汇款12536400元,系《三抢拍案惊奇》分成款,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在该案件中,张艺谋已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新画面公司向安乐影业给付分成款12536400万元。而新画面公司在法院的调查中,不配合,拒绝提交单方委托审计机构制作的审计报告,也不告知审计机构名称,导致诉讼中的审计无法进行,所以新画面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张艺谋要求新画面公司给付分成款150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