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容 胡志铿
海都讯仙游的苏某将摩托车借给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陈某使用,结果陈某骑车撞伤5人。苦逼的苏某遭受牵连,法院判令其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苏某觉得自己委屈,拒绝赔偿。近日,仙游县法院执行庭对苏某拒不履行侵权赔偿责任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去年1月30日晚,陈某未经苏某允许,拿走其放在桌上的摩托车钥匙,并将车子开走。当晚8点多,陈某驾该摩托撞到行人陈某才、陈某明等5人,导致他们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伤者陈某才鉴定为轻伤一级,共产生4万多元医疗费。仙游交警大队责任认定,陈某未考取摩托车驾照,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3月,陈某才等5人因索赔无果,将苏某、陈某告到法院。法院查明,车主苏某的摩托车既未上牌、投交强险,也未如实告知驾驶人陈某,承担30%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苏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法院最终决定对苏某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