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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总体规划 要突出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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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9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乡总体规划 要突出海绵城市建设
我省发布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昨日,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提出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要突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推进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等要求。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按照《导则》有关要求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城乡统筹、多规合一、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以及县(市)域城镇发展指引等内容。

《导则》要求,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应突出生态优先、传承文化、集约节约、统筹协调等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突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彰显地方特色;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推进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建设创新、绿色、人文、智慧城镇。

此外,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规划期内,应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做出分阶段安排,重点安排城乡近期(一般为5年)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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