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厦门市翔安区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天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
●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德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楠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丽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