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 有分期付款消费的,分期缴税却少有。如今,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连个税都将可以分期缴付了。昨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今年9月1日起,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可享受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优惠政策。
“这太好了。有了这个优惠政策,今后企业运营更有活力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一家企业高管徐总介绍,目前福州自贸片区企业高管要么是拿年薪,要么是拿一笔可观的股权激励,许多高管倾向于拿股权激励,但原先一次性高额的个税支出,往往令企业望而却步,从而挡住了高端人才入驻的步伐。如今,采用分期缴付,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轻装上阵。
福建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办法》实施的范围是指注册登记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查账征收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除外)。
从今年9月1日起,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可享受以下三项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优惠政策: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