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天,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2017年底前建成2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40家以上众创空间,不断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
此次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福州将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支持市属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记者了解到,福州将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依托现有管理机构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业运营团队,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将打造1家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福州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家不少于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福州市属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要利用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新型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