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今年8月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昨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对《福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了解读,一大亮点就是划定“城市四线”,其中城市绿线范围达6528万平方米。
城市总体规划 8方面属强制性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非常重要,“编制下一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都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据介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区范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城市“四线”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重要场站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干路系统、轨道交通走向、主要控制节点和车辆基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综合防灾减灾等8个方面。
城市绿线范围共6528万平方米
此次划定的城市“四线”,是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大亮点,分别为针对绿化公园的“绿线”、针对江河水系的“蓝线”、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和针对公共设施的“黄线”。
其中,划定市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达6528万平方米。高盖山、城门山、清凉山、金牛山等山体及乌龙江、闽江洲地,也将参照城市绿线管理。
划定乌龙江、闽江、大樟溪、光明港、晋安河、白马河、凤坂河、东西河、化工河、洋下河、南台岛内河水系等主干河流水系的城市蓝线范围。蓝线两侧应结合水体功能,控制两侧绿化带宽度。
划定的城市紫线范围,包括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3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含三坊七巷范围内134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共97.25公顷。
城市黄线范围划定了18处城市给水厂、15处城市污水处理厂、4处500kV变电站、24处220kV变电站、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设施的范围。其中,规划建设1号线、2号线、4号线三条线路,总长度80公里以上,并规划控制轨道交通场站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