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荔城区水务局卢洪跃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等问题。经查,2014年7月2日至2015年1月17日,卢洪跃用公车闽B20048的IC加油卡先后在涵江区国欢、枫林加油站内为其私人闽BS1885小轿车加油30次,共计8433.48元。2015年2月6日,卢洪跃退回8433.48元,交该区水务局入账。荔城区纪委给予卢洪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荔城区农机总站副站长、副主任科员郑永春,农机监理站副站长吴清伟公车私用等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期间,郑永春未经批准驾驶闽B2036A公车前往涵江区江口镇丰美村办理私事。2015年1月,吴清伟未经批准驾驶闽BAL526公务车载送区农机监理站干部林某、林某某、周某某前往百盛大酒店参加吴清伟孙子满月宴。同年4月24日,吴清伟未经批准再次驾驶闽BAL526公务车载送上述3人前往百盛大酒店参加站干部黄某某宴请用餐。荔城区纪委给予郑永春、吴清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