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姚丹
海都讯 1元钱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并不算什么,然而对于江西人杨洛而言,这偷窃来的1元钱,却给他带来了7个月的刑罚。据了解,杨洛今年43岁,曾因盗窃被判刑。于2014年6月刑满释放后,他无心工作,决定重操“旧业”。今年2月6日下午3点左右,他来到莆田涵江涵东顶铺路,发现一名路人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有钱币露出,遂一路尾随其至涵江医院附近,趁该路人不备,从其挎包内掏取现金1元后被对方发现。杨洛立即便往医院内逃跑,逃至医院后门时被群众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
近日,涵江法院一审判处杨洛犯盗窃罪,处有期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