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莆田市对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据介绍,定点医院要求追加统筹基金的结算支付金额的,须具备三方面条件:床位增加、科室增加、级别规模调整、运用医疗新技术等核增因素;当年度统筹基金发生金额超出年度总额控制指标30%以上;核增因素统筹基金之处增加总金额超出年度总额控制指标10%以上。新增的定点医院自确认医保定点之日起,三年内执行“平均定额”结算办法,第四年度起执行“总额预付制”结算办法。 (陈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