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高洋洋
海都讯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出台《福州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此外,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每个学生都只有唯一一个学籍号,并且终身不变。该《实施细则》还包括了入学、休学、转学、毕业等相关内容。
《实施细则》规定,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分班采取随机分配、均衡分班的办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针对学生升级与留级的问题,核准跳级的学生,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学生原则上不留级。对修完小学规定课程,但达不到规定毕业条件的,予以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肄业)证明书》。
《实施细则》规定,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为学生编列全省使用的学籍辅号,设立学籍卡片,永久保存。学生在升入更高年级或进入更高教育阶段时,其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将实行“籍随人走”的原则。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