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多项法规。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规定,供电企业处理用户投诉和供电故障的时限,规定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1小时,农村地区不超过2小时,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