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9月18日,莆田市民吴先生带着家人到城厢区华亭镇下花的奥迪4S店买车,与对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交纳了5000元订金。他说,根据协议规定,只要3个工作日内不想买车,就可要求返还订金。事后,吴先生经与家人商量,觉得该车的价格偏高,于是决定放弃购买,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可如今已经过去近半个月时间,5000元订金却迟迟没有到账。
奥迪4S店的董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目前还没将订金打到吴先生账上,完全是其不遵守合约造成的。吴先生并非在3个工作日内就提出放弃购车的要求,而是在第四个工作日后,才提出这样的要求,这表明是其违约在前。而且,其还私自向其它车商透露该车行的车价,存在泄密的情况。
但被问到为何不能向其它车行说明车价时,董经理表示,这虽然没有写进相关协议中,但是行规。
董经理说,尽管吴先生有种种违约行为,但车行还是同意了他退订的要求,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流程,希望吴先生对此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