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原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职工宋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宋某某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原本应当存入秀屿区海洋渔业局专用账户上的各类船征收费擅自挪为私用,实施营利活动,直至2015年3月才将该笔款项归还。
(陈小芳 郭梨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