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日前,省环保厅通报2015年第四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通报指出“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通报涉及多家大中型企业,其中福州有6家,包括福清的江阴工业开发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根据通报,9月上旬省环保厅组织督查组对全省九个设区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25个县(市、区)的有关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企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仓储和尾矿库等多种类型。
通报指出,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环保手续不全、企业违法排污、未落实搬迁工作。同时部分企业环境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亟待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
记者发现,被通报的福州单位有6家,其中江阴工业开发区因未落实搬迁工作被通报;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超期试生产,2014年8月起投入试生产至今未验收等5个问题被通报;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危险废物未分类别堆放、贮存库无围堰、无泄漏液收集措施等3个问题;福州江阴建滔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因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等3个问题被通报;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则存在无任何环境应急设施等5个问题;上海森福实业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因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装卸平台、罐体储存场所无防渗、防漏措施,油污及含油废水直排雨水沟等7个问题被通报。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今年环保大检查工作及“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一厂一档,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强化督查督办,督促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