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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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人 责任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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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人 责任在人

 

N渔人

背景1:孩子在过道上玩耍,却被狗咬伤,家长潘女士想要讨回公道,狗主人却说小孩是要偷东西,才伤的人,然而这个小孩却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2岁男童。双方因此发生冲突。

背景2:福州男子杨某半夜吸冰毒后,出门遛狗。结果狗扑向夜归的男子林某,至林某左手骨折。(本报今日A31版)一个是吸完毒飘飘欲仙,放狗撒欢,结果咬了人;

一个是圈占公共过道养狗,咬了2岁娃。两个狗主人,事发时一个不清醒、一个清醒,事后的反应倒是如出一辙:不仅全无悔过之意,还想着逃避,甚至反咬一口,说是两岁娃想开铁门盗窃,大有“你被咬了活该”的意思。

这两起事件,看似是狗患,实则是人患。吸毒的那位自不必说,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可能管得住自家的狗?而另一位狗主人,公然建铁门侵占公共空间养狗,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在践踏公共秩序,毫无公德心可言,放纵自家狗咬人,也就不足为怪了。

每一只伤人的恶狗背后,都站着一个“失德”的狗主人。而每一个失德的主人背后,又都透露着监管的失责和无力。像圈占消防通道养狗的行为,本就性质恶劣,社区应对此负有监管之责。伤人事件过去几天了,被咬的人未获赔偿,铁门依旧纹丝不动,恶犬仍在铁门后张狂,足可见祛除狗患之难。

恶狗伤人事件,海都曾作过多次报道,多半是因为遛犬不拴犬链、流浪狗无主等原因所致。在这些事件中,有的在本报的连续报道下,狗主人作出了赔偿。但还有很多狗咬人事件,最后都只能“私了”甚至不了了之。之所以狗患不绝,除了要培养狗主人的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养狗外,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也是有关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对于恶犬和主人,自然是该罚的罚、该管的管、该没收的没收,否则不仅令受害者恶气难消,还会酝酿更多狗患,甚至危及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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