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福清男子林某,冒充省纪委工作人员,谎称能帮人办事,骗走对方钱财,甚至连求助者的鸟笼也要骗走。近日,福州鼓楼区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林某52岁,小学文化,无业。2014年9月以来,林某化名“苏立红”,冒充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湖公园旁,谎称可帮宋某在福州市拆迁办找到工作,并以需花钱打点为由,分多次从宋某处骗走5000元及其他价值2400元的物品,后将该笔钱用于购买彩票以及生活开支等。2014年11月,林某以相同骗术,在相同地点,谎称可帮游某解决其老家土地纠纷问题,从游某处骗走鸟笼一个。
2015年4月13日,林某落网,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