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汤先增 通讯员 张宁 郭金彬
海都讯 日前,福州市公安局城门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一起伤害案件时,遭遇犯罪嫌疑人聚众袭警、阻碍执法,民警果断制服犯罪嫌疑人,及时控制事态。
10月21日23时许,城门派出所民警接到来榕务工人员王某的报警,其称被人持刀砍伤。根据王某指认,民警在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太保亭某出租房内,找到了涉案违法人员韦某(男,33岁,贵州人)。
当时,韦某正与另外四名男子在出租房内饮酒。韦某见受害人带着民警前来,竟冲上前去,准备再次对受害人实施殴打。民警立即进行阻拦,并严厉警告,但韦某拒不听从,反而突然挥拳殴打民警。与韦某一同喝酒的4人见状,不仅不予制止,反而聚众滋事,开始拉扯推搡民警。其中一男子苏某(24岁,贵州人)甚至将酒瓶敲碎,欲攻击民警。民警迅速后撤,持枪警戒,才将场面控制住。
随后,在增援民警的协助下,韦某、苏某和李某被带回派出所。
目前,韦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交由仓山刑侦大队进一步审理。警方提示:自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实施。刑法二百七十七条增加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