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家住福州台江区东辉花园美居亭的张先生,家里卫生间漏水两周了,可谁来修却成了难题。
前几天,张先生和楼上邻居陈先生,到物业处商谈维修的事,却没有达成共识。小区物业表示,漏水处在总管伸出来的一根小管上,小管归陈先生家使用,应由陈先生来维修。但陈先生认为,漏水处属于公共部分,维修费应该由他、物业和张先生三方一起出。
记者咨询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他表示,如果漏水点的管道在水表之前,则属公共部分,在水表之后,则属个人部分。如果水表在室内,则门以内为个人部分,门外则为公共部分。(苏燕梅 肖春道 郭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