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通讯员 林志远
海都讯 去年,浙江一KTV经理为筹钱买房铤而走险,在霞浦县抢劫一金店,抢走价值112万多元的黄金首饰(详见海都报2014年4月27日A06版、4月28日A04版)。
10月30日,宁德市中院在霞浦县法院宣判陈某抢劫罪一案,宣布了最高法院对陈某抢劫罪核准死刑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宣判结束后,陈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